对此,市质监局要求各有关区县质监局:一是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,对于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等有关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企业,要严格依法处理;二是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,限期改正。同时,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,采取 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,确保持续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。天津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213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72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,合格350批次,合格率为94.09%。